山东祥普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26日10时至2025年1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破产拍卖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山东祥普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过户手续,产生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管理人不承诺和保证本次拍品的价值,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本次拍卖流程中涉及的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均须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祥普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账号:2290023534205900023529,以下同),竞买人须提前五日与管理人取得联系确认相关付款事宜。
二、 拍卖标的(一)拍卖标的:山东祥普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动车
1.标的存放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封路3-19号山东祥普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内。
2.标的内容:拍卖标的系山东祥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普实业)所有的17辆机动车。
(标的物明细详情以管理人提供的评估报告为参考,标的物状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评估价:人民币715,570.36元;
起拍价: 人民币375,164.95元;
保证金: 人民币75,000.00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9,000.00元或其整数倍。
车辆照片详见附件
(二)瑕疵说明
1.车辆按现状交付。因车辆停放已久,故可能存在电瓶无电、轮胎漏气等情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以现场实物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标的,在车辆过户时,车辆型号、车辆类型、车辆品牌、生产厂家、车辆识别代号、车身颜色、使用性质、强制报废期止等相关内容均以车辆管理所核实、确认为准。若拍卖资料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与车辆管理所等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内容有误差,不论改变或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
3.拍卖标的是否有违章未处理,请竞买人自行咨询有关部门,以有关部门回复为准。因拍卖标的违章所产生的费用及其他事宜由买受人负责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标的欠付的所有停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拒绝支付停车费或因停车费产生的争议,导致无法交付拍卖标的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标的如存在司法查封,管理人可协助配合向相关法院申请解除查封。是否能够解除查封以及解除查封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标的的后续持有和使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起日至2025年1月25日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意向竞买人请在上述时间段内与 贾律师 (电话:15953584675)联系具体事宜,看样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
意向竞买人看样前需提交授权委托手续,管理人将在意向竞买人提交手续后安排现场看样。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就拍卖标的的详细情况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须为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当自行竞价或委托代理人进行竞价,委托代理人竞价的应当提交委托代理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1.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开始五日前与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竞价结束后,如有竞买人竞拍下拍卖标的物,权属异议人的异议不能对抗竞买人。七、竞买规则及应当办理的手续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足额支付竞买保证金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祥普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账号:2290023534205900023529,以下同)。竞价成交的,买受人已支付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由管理人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则拍卖成交。
4.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5.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6.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有权在拍卖结束前随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相关的法律文书及通知,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竞价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及通知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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