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关于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7户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以下不良债权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进行部分或整体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截止到2024年7月20日,标的资产涉及本金余额169,747,187.22元,利息余额16,101,849.13元,费用余额250,662.00元,债权合计186,099,698.35元。标的资产公告清单如下: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 | 费用 | 担保措施 |
1 | 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1,995,616.83 | 2,453,281.31 | 128,221.00 | 由汇城(河南)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物1;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61号院11号楼1层102、2层201、3层302,豫(2017)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217828,面积851.53平方米。 |
2 | 河南昌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9,497,893.45 | 2,619,119.58 | 122,441.00 | 由昌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赵建生、周鹏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
3 | 郑州永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850,000.00 | 1,953,810.21 | - | 6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由北京世星杰华科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大兴区兴泰街5号院2号楼3层305,面积57.9平方米,2号楼4层405,面积58.15平方米两套住宅提供抵押担保;485万元保理由郑州竹林松大耐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张咏辉、赵晓宁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
4 | 郑州荣奇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 39,500,000.00 | 5,731,560.31 | - | 由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登封电厂集团铝合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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